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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奥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 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帝 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