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奥微: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监事会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第五条 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能,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 1 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程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