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 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信达会字(2024)第308号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德明 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沈琦雨律师、李翼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