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 1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程序方面的事宜由公司董秘室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册 的股东;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 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 便验证入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秩序, 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本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