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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00610Yangzhou Chenhua(300610)2024-11-25 10:4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 致: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化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为"《公司法》")、《中 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为"《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 称为"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为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