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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002669KDXC(002669)2024-11-13 12:0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 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及存续期内,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 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 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要 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公司的定期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