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法律意见书(南京公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11 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 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周峰律师、谭美玲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 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