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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 S2 栋 23 层 电话:021-23122000 传真:021-23122100 邮编:200010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B0038 号 致: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公司")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