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汇金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577HJT(603577)2024-12-02 08:4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4)第212号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