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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375TIANJIN PENGLING(300375)2024-11-15 09:05

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70 号苏宁环球国际中心 43 层 电话:025- 85803866 传真:025- 85803680 邮编:210029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H0007 号 1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和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