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高争民爆: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2024.11.08. 1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致: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旦增卓嘎律师、次旺罗布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定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