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全面的 讨论与分析,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