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及ESG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及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 理(ESG)的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及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ESG,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