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 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行使该项授权 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