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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宇邦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工作 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 担任主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