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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 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并明确 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 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信息知情人、员工等不 得代表公司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