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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宇 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比例并 担任主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 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