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 廖县生、蒙淑平、王善铭、罗小平 经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向公司托管东电公 司股权的行为,是继续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减少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的 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公司本次交易公开、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控股股 东续签《江西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4 年 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 的审查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