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www.dacheng.com / www.dentons.cn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dacheng.com dentons.cn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15 层(邮编:5106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 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14-15F, CTF Finance Centre Plaza, No.6, Zhujiang East Road, Z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