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