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于对聚飞光电的监管函
300303JUFEI(300303)2024-11-28 09:2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 邢美正、高四清、于芳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72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 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 223 号)《关于对邢美正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224 号),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 一是使用自有资金理财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2021 年度,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 间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进行临时公告。二是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超过授权额度。2023 年至 2024 年,你 公司部分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超过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 2.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 1 你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 资期限授权不明确。2021 年至 2023 年间,你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多个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3.未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