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署: 张 帆 朱星火 林孟学 王建新 郭磊明 郑正奇 郭峰伟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自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同一 或相关资产的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