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申请人民币4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金禄")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项下公 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人民币42,000万元的本金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7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已履行了其内部 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8、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及精细印刷电路板;电子配件)的 研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