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4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