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4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上述议案尚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