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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1-7月备考审阅报告

| | | 审 阅 报 告 司农专字[2024]24006610022 号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公司") 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7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7 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广东宏大公司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 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 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