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