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宝光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 年 12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