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张学权、陈明杰依法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领导人 员 2023 年、任期考核及薪酬兑现实施方案》,并同意根据应兑现薪 酬总额及已发放的薪酬,核算应发放余额并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发 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以书面传真方式召开,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人员 2023 年、任期考核及薪酬兑现 实施方案的议案》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 (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4-08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 事 会 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