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北京大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北京大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 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