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的行为,适用本规 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原 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