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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603129CFMOTO(603129)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春风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