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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603129CFMOTO(603129)2024-12-03 08:3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 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 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 免披露该信息。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