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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达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626SD(600626)2024-12-27 09:5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2月 27 目在上海市陕西北路 670 号沪纺大厦 4 楼会议厅召开,国浩律师 (上海)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 本所律师遵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执业要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系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在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 行核查判断的基础上,依法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公司 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必备文件公告,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 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í 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