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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00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金玉丰先 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会独 立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 项资质。公司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 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 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协议条款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