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苏泊尔: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032supor(002032)2024-11-11 10:58

苏泊尔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 1772 号 苏泊尔大厦 23 层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 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