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 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