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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636FENGHUA(000636)2024-12-26 12:44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KUN LUN LAW FIRM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KUN LUN LAW FIRM 1 / 13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KUN LUN LAW FIRM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广 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下列文件:《公司章 程》《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广东风华高新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