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力风电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2号《关于同意江苏海力风电 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公众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48,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66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3,296,749,68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2,887,448.53元(含税), 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93,862,231.47元,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11,440,241.2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