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公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 法律意见书 致: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利亚德"、"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利亚德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赎回")的专项法律顾问。本 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赎回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