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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571SUNDIRO HOLDING(000571)2024-12-16 09:5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 及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事项进行 必要说明。 因委员辞职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低于本工作细则规定人数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