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华仪器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91 号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杨耀光、梁伟明、周柳珠、 伍颂颖: 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三、2023 年年报前五大客户及交易金额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在对联营企业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收益进行核算时,对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存在差 错,导致公司 2024 年半年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已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更正后的半年度报告。 你公司 2023 年年报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 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属于同一控 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 导致 2023 年年报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及交易金额不准确。 二、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8.6.4 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以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