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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杨耀光、梁伟明、周柳珠、伍颂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4号
300417Nanhua(300417)2024-12-26 11:1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214 号 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杨耀光、梁伟明、周柳珠、伍颂颖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更正后的半年度报告。 二、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南华仪器 2022 年年报披露的应收账款账龄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在 2021 年度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对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南 华仪器未按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导致公司 2022 年年报 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前五大客户及交易金额信息披露不准确。南华仪器 2023 年年报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21〕15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 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导致 2023 年年报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及交易金额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南华仪器董事长杨耀光、总经理梁伟明、财务总监周柳珠、 董事会秘书伍颂颖,未按照《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