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正特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91 号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2024 年 9 月 2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你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半年度财务 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披露存在差错。你公司未根据退货率厘定期 末退货相关的预计负债,未延续确认子公司 Sorara Outdoor Living B.V.可弥补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上述会计差错 导致公司更正前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资产少计 5,858,145.5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计 2,399,475.44 元,营业收入 多计 3,458,670.0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计 2,399,475.44 元。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和第 2.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 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