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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