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董事会议事规则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根据董事会会议需要,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 聘请的中介机构等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参加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董事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认 真审议董事会提案,并对提案表达明确意见。 第五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 予以撤换。 - 1 -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会前的准备工作、会中 的记录工作、会后的材料整理、归档、信息披露工作。证券事务 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及董事忠实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员为董事,董事会秘书参加董 事会会议,公司监事、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