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传真:0571-85151513 邮编:310052 网址:http://www.zj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A座25楼 电话:0571-85151338 的 法律意见书 (2024)浙经法意字第555号 致: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方怀宇律师、马洪伟律师(以下统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 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涉及的资料和文 件进行了审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本所律师同意 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