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24年 11 月1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 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姚思静律师、顾艳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 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