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 3、涉案金额:一审判决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 102 名投资者赔偿损失 5136074.94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98792.23 元。准许投资者李聚省等 5 名投资 者撤诉。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鉴于案件尚 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13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各 原告支付赔偿款(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 102 名投资者赔偿损失 5136074.94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98792.23 元); (二)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第一项被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负债 务的 5%部分对(2024)粤 03 民初 5125、5129、5130 号案原告朱永清、徐灵慧、 陈国樑承担连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