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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045STHC(000045)2024-12-25 10:57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楼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下称"华商")接受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华商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华商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华商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